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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头条

民族院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需多维发力

2018-08-26 08:42:45 作者:张利国 米怀飞 来源:中国民族报 浏览次数:2064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院校担负着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光荣使命,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要充分认识民族院校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清醒分析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并着力在导、实、效、力、新、控六个维度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院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效性。


  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民族院校大多开设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相关课程,注重加强对各民族学生进行“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观”“五个认同”等方面教育,使各民族学生较为全面系统地了解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发展史、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形成发展史,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个认同”等重要理论的理性认识。同时,民族院校通过加强对各民族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认同教育状况的调查研究,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嵌入式”管理模式、“三全育人”模式以及立体化教育、多层次帮扶、协同式育人等创新性经验与做法,极大地丰富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载体和手段。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民族院校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面临着新的挑战。  

  1.教育教学效果有待增强。

  当前,部分民族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民族理论政策课存在着简单套用或移植一般高校授课内容和方法的现象,对少数民族学生缺乏有针对性的讲授和引导。部分地区的民族院校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面的课程主要由思想品德教师、历史课教师等兼任,甚至由部分“客串”性质的非专业教师担任。由于缺乏较为长期、系统的专业培训和学习,这些教师有关民族理论政策的知识较为欠缺,对学生提出的相关难点、热点问题或避而不讲,或照本宣科,导致学生对一些理论问题认识不清、理解不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效果。此外,部分民族院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面存在着重经验推广、重成果汇报的现象,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影响因素、动力机制等深层次问题研究不深不透,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不实不细不准等情况。

  2.协同育人功能发挥不足。

  加强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是提升育人效果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民族院校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仅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内容,没有完全将其纳入学校整体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面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中,部门协同育人机制不畅,还存在内容同质化、教育资源碎片化、功能运行低效化等问题,制约了育人合力的发挥。同时,受经费、人员、组织等方面因素限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校外教育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还存在一定难度,在如何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拓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构建“家(庭)(学)校一体”“(政)府(学)校一体”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的瓶颈有待突破。

  3.教育载体开发运用不充分。

  在信息化条件下,各种教育载体和形式层出不穷,从显性到隐性、从线上到线下、从传统到现代、从校内到校外,新载体、新形式极大地丰富了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与手段。但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领域,民族院校仍然习惯于采用课程讲授、主题教育等传统形式,对于契合新时期大学生成长特点和心理接受习惯,容易引发他们情感共鸣、心理认同和思想转化的人文化、生活化、大众化的教育载体与形式开发不足,运用不广泛,制约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4.意识形态防控压力大。

  当今世界正处于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渗透影响、交流交融交锋不断。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西方敌对势力和组织以及国内外的“三股势力”加强了对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分化、渗透。由于受到后现代主义、新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等思潮的影响,大学生价值观更加多元、利益诉求更具功利性,现实中存在着的一些民族偏见、民族歧视和偶发性极端事件也极易成为影响民族团结、破坏和谐民族关系的不利因素,民族院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面临的压力与挑战更大。

  民族院校如何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1.坚持价值引导,加强顶层设计,着力在“导”上下功夫。

  民族院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各民族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五个认同”等教育,引导各民族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尽快修订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于2008年印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进一步明确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标准、目标、考核评价机制等内容。要加强相关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编撰或选定统一规范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指导学校研发相关校本课程和编撰乡土教材,构建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加大教材编译和审查监管力度,坚决把好教材关。

  2.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施策,着力在“实”上下功夫。

  民族院校要针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加强深度调研,做到精准把脉、精准施策。除经验交流、成果汇报等形式外,要鼓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对民族院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开展情况、实施效果、影响因素等进行调研,及时提炼和总结经验,摸清和找准存在的问题。通过设立重点攻关项目或依托研究基地,集中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着力打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的盲区、断点,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要坚持以社会需求和就业服务为导向,结合民族院校各民族学生成长发展的不同需求和群体特点,推行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分段考评的教学模式,将因材施教落到实处。建立招生就业、人才培养联动机制,根据民族地区实际需要编制招生计划,通过实践教学基地化、课程设置菜单化、创新创业团队化,促进学生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精准资助管理服务工作,完善贫困生认定评选机制,加强心理疏导和成长辅导,实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解决好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坚持发挥优势,完善考核评价,着力在“效”上下功夫。

  在长期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各级各类民族院校形成了独特而鲜明的育人优势,如“三全育人”模式、班导师工作制、“嵌入式”管理模式、“组团式”教育援助制度等。要进一步提炼和总结这些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努力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和特色品牌。要建立健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督查与评价机制,研究开发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评价指标和方法体系,着力解决评价主体、对象、标准、方法和结果应用等问题。实行校、院(系)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制度,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的重要考量。

  4.坚持协同育人,实现同向发力,着力在“力”上下功夫。

  民族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协同育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协同育人领导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充分挖掘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等各环节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元素,发挥好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的作用,构建一体化育人工作体系。比如,培育和扶持一批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各类课程教学的教学名师和学科育人示范课;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建立和扩展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支持一批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的校园重点文化场馆建设,推广特色教室、实验室、公寓文化示范项目,让广大学生“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同时,要积极拓展各民族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公共参与意识,积极拓展其公共参与渠道。少数民族大学生是否具有一定的公共参与意识,影响着其对自我身份与角色的认定,影响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接受效果。一方面,应积极吸纳少数民族学生参与学生会、社团组织、党团干部竞选等政治性组织或活动,培育其政治参与意识。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奖助学金评定、学生事务管理以及社区服务、志愿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其公共参与意识。要健全和完善学生公共参与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制度机制建设,提升学生公共参与能力,努力发挥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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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丰富载体形式,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在“新”上下功夫。

  民族院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需找准与大学生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和需求结合点,积极创造各民族学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育人环境。可通过完善混合编班、混合寝居的嵌入式共居格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园区、进公寓、进班级、进寝室等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依托班导师制、工作室制,积极搭建学习互助、科研创新、文化交流等共学平台,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实施经济助困、心理助心、就业助力、发展助成“四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服务供给的内容和质量;充分挖掘各民族学生的特长和优势,积极搭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共乐舞台,努力让每名学生都有出彩的机会,都有梦想实现的舞台。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和培训力度,提升网络育人工作水平。在条件成熟的民族院校,建立和开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网站、微信、微博,鼓励开发符合大学生欣赏习惯和接受心理的微视频、微电影,使用大学生乐于接受的网文网言网语,讲好民族团结的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的好声音、好榜样,形成网上网下育人合力。此外,民族院校应积极拓展校企合作、校府合作、校地合作、志愿服务、挂职锻炼等实践形式,建立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和学分认定制度,打通社会实践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联结渠道,增强育人效果。

  6.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安全防控,着力在“控”上下功夫。

  面对国内外新形势,民族院校必须强化意识形态安全底线思维。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协同机制建设,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加强校园网络和师生自媒体规范管理,强化底线教育和法治教育,防止新媒体成为“法外之地”。加强网络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尽快培养一批熟悉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熟悉网络管理和传播规律的网络工作队伍,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强化调查研究,找准抓实安全风险点和易燃易爆点,健全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置机制,不断提升精准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强舆情分析研判,严密防范和坚决抵御西方反华势力和“三股势力”的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加强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师生成为民族团结的实践者、推广者和宣传者。

  【作者单位:大连民族大学。本文系2017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高校民族团结教育与大学生国家认同培育研究”(项目编号:2017-GMB-03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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